一、預防性措施。這是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措施。我們可以把預防性措施分為兩大類:消除導致火災爆炸危險的物質條件(即可燃物與氧化劑的結合)及消除導致火災爆炸危險的能量條件(即點火或引爆能源),從而從根本上杜絕發火(引爆)的可能性。 二、限制性措施。即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事故,限制其蔓延擴大及減少其損失的措施。如安裝阻火、泄壓設備,設防火墻、防爆墻等。 三、消防措施。配備必要的消防措施,在萬一不慎起火時,及時撲滅火焰。特別是如果能在著火初期將火撲滅,就可以避免發生火災或引起爆炸。從廣義上講,這也是防火防爆措施的一部分。 四、疏散性措施。預先采取必要的措施,如建筑物、飛機、車輛上設置安全門、疏散樓梯或疏散通道等。一旦發生較大火災時,能迅速將人員或重要物資撤到安全區,以減少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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